本帖最后由 西湖群山俱乐部 于 2015-6-20 20:55 编辑
【集合时间地点】4月11日(周六)早上6:30地铁武林广场站B出口对面,轮船码头处集合
【活动类别】徒步.穿越.
【活动强度】中等(全程5-6小时)
【出行方式】包车.时间一天
【活动性质】AA制,有门票时也AA制。
【活动路线】茅镬大桥-低坪-化桃-化龙庄-杖锡樱花圆-庄下-销其斗-台象洞-茅镬大桥
【活动难度】★★★(最高7星)
【活动强度】★★★(最高7星)
【风景指数】★★★★(最高7星)
【人员要求】具有一定体力、毅力、合群者并能相互帮助者。
【报名方式】跟帖报名,名单确定后成行。因为包车前往,报名确认后若因故不能参加,请自行找人替代或交付公共部分费用,活动人数暂限37人,人满截止,余后候补。 【午餐方式】自带中歺、干粮,自带饮用水,晚饭再备的,估计回家有些晚。
【活动咨询】竹马,15857108292 【建议装备】双肩包、登山鞋或运动鞋(不能穿皮鞋)、登山杖、雨具、手台、手电筒(头灯)、毛巾、防晒物品、创口贴以及防暑等常规药品。 【活动纪律】登山活动如碰到问题,大家协商解决,如意见无法统一,由带队人根据情况决定,大 家必须服从带队人的管理,活动中听从指挥;登山活动要注意环保,只能留下脚印带走照片,同时注意防火,严禁在山上吸烟。
【责任声明】1. 本次活动是一个自愿、自发同行、自由结合的非正式临时团体,我们的活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发起人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发起人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发起人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同样不承担。本发起人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所有人。
2、要求活动参加者自行购买相关的保险。
3、当由于意外事故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队员身体损伤时,团队的其他成员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永久损伤,团队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
4、团队中的任何一个队员应该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这些活动,活动自身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见性,参加活动者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个人因素导致的意外事故及刑事责任,自己负责。
5、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否则,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
户外活动免责声明书
凡报名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了以下《户外活动免责声明书》的全部内容:本次户外活动是自发的非营利性户外运动群体,我们遵循环保、自助、节俭、友爱的出行方式,清楚本次活动行程、目的地及风险,自愿报名参与,并同意签订户外活动免责责任书。遵循“自助,互助,环保和责任自负”的原则,参加者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活动中发生意外,同行者(组织、召集或咨询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声明中关于免除同行者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本声明有效期:四明山赏花单日活动从2015年4月11日6点30分开始到回杭州参加者离开本次活动所乘的车辆止。
风险条款及须知:
1、参加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18岁以下)参加必须其监护人同行并同意此责任书。
2、所有同行成员均为非职业的户外运动领队、向导等或有许可证的急救人员。所有其他同行成员可能并没有参加过户外课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训和经验,彼此不承担安全法律责任。
3、本次活是自愿自助出行活动,当发生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心脏病、高血压)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团队的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同行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每位参加活动者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活动,同行者(包括组织、领队、召集和咨询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4、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在活动中发生意外造成人身损害死亡或致残后果的,同行者(包括组织、领队、召集和咨询者等)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赔偿责任,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者如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报名者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参加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
6、同意承担由于个人原因受到伤害的风险,包括身体因素和身体状况。这些风险是可能发生在参加活动往返的过程中,或者是在活动中。活动参加者须各自承担各类交通方式和往返活动地点而引起的相关的风险和责任。
7、参加活动人员应无那些会影响参加活动或使用装备的不适、损伤、病痛及其他疾病。应参加那些自我身体能承受和适合的活动,并听从其他人员的建议和劝告。有权终止自己认为不安全的活动。
8、在同行人员需要帮助的时候,应当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且不会给自己带来危险和伤害的情况下协助。帮助行为是一种友情互助行为,不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9、在本次活动中,如果由于个人行为而导致了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个人伤害,由当事人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其他同行者(包括组织、领队、召集和咨询者等)则免责,不承担赔偿责任。
10、由于户外运动的不可预知性和风险的存在,应当明白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的意义,并独立承保。
11、参加活动的人员应独立承担和接受自己在本次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所有风险。若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本人郑重申明一切后果自己负责,本人和亲属不以任何方式及途径追究同行者(包括组织人、领队、召集和咨询者等)法律和经济责任,自愿放弃同行者(包括组织人、领队、召集和咨询者等)的经济赔偿。
本人确认如下(抄录):本人清楚知道本次活动的风险,并已经收到及阅读风险条款和须知,同意上述条款,愿意承担活动风险。
2015年4月11日
为了保证本次活动参加者的利益,望各位在决定参加活动前仔细阅读本《户外活动免责声明书》,并告知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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